1、在校党委、上级工会及工会主席的领导下,主持并负责工会日常工作。
2、领导本部门各科室、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开展其职责范围内的活动,并坚持经常检查和考核。
3、组织工会专职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校工会的党建工作。
4、负责校工会专职人员的聘任和考核工作。
5、协助主席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传达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指示、文件,讨论和研究、制定贯彻措施。
6、协助主席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主持并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
7、负责制定校工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安排工会重大活动,向各分工会布置工作及检查工作。
8、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意倾听广大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及时向党委反映群众的呼声;负责组织并做好推进学校校务公开的具体工作。
9、加强对二级教代会和各分工会工作的指导,经常了解其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和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10、按照工会财务要求,管好、用好经费和资产。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