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校党委的中心工作,落实党委的决议,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3、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经常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总结工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4、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充分调动工会干部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多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向学校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意愿,并配合学校帮助解决。
6、负责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在教代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委员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完成教代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其他各项工作。
7、经常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会工作,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定期向上级工会和教职工报告工作。
8、积极做好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代表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积极反映校情民意,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