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发[2010]6号)
(2010年2月2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工会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长期以来,工会紧紧围绕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从自身的性质、特点和优势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和考验,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给我国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正在全面推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应对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和职工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会承担的任务和肩负的责任更加繁重。各级工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团结动员全国各族职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当前,工会自身建设的状况总体上同担负的任务是相适应的。同时,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一些工会干部忽视理论学习,思想不够解放,履行基本职责意识不强,缺乏用创新理论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一些工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会员和职工民主权利保障不到位,有的对上级工会决策部署执行不够有力;一些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难、基础工作不扎实、发挥作用不明显;一些工会组织存在机关化、行政化现象,有些工会干部作风不够深入扎实,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等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削弱了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能力,削弱了工会的凝聚力,影响了与职工群众的紧密联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了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也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会自身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工会必须紧紧抓住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利时机,认真分析和把握工会自身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工会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上迈出新步伐。
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总结和运用多年来工会自身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工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从自身性质和特点出发,紧紧围绕和服从服务于党领导的工运事业,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自身建设,始终坚持自身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服务工会工作全局。工会自身建设必须围绕实现工会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来展开,为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和工运事业发展提供保证。
——坚持全面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加强和改进工会自身建设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利于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坚持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坚持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工会组织领导原则,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决不允许出现“第二工会”和所谓的职工“维权”组织。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继承基础上不断推进工会自身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和工作创新,使工会自身建设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大部署的任务,适应世情、国情、会情和职工队伍结构的深刻变化,着眼于切实解决工会思想认识、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与推动科学发展、履行基本职责、促进社会和谐要求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会工作的自觉性和本领;进一步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社会化水平,激发各级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活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进一步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全面提高工会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能够切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三、建设学习型工会,提高全会思想政治水平
建设学习型工会,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迫切要求。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工会运动发展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为加强和改进工会自身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工会干部头脑。组织工会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工会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工会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二)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指导和推动工会工作。组织工会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形成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同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对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展规律、工人阶级队伍发展规律、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工会干部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本地区本产业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相结合,同研究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同研究解决工会工作和自身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努力解决制约工会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推动工会组织体制、工作内容、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创新,努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四)努力建设学习型工会。以“创建学习型工会、争做知识型工会干部”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学习型工会。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进行集中学习、理论研讨和工作务虚,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成为学习型工会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建立健全促进学习、保障学习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创新机制和考核机制,引导工会干部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形成全会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使各级工会组织成为学习型工会组织、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四、着力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履行基本职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作用
基层工会直接联系、服务会员和职工群众,是工会全部工作和创造力、维权力、凝聚力的基础。抓好基层、夯实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履行基本职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作用,始终是工会工作的重点。
(一)继续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推动把组建工会纳入党建考核目标。切实转变建会思路,发动、依靠职工建立工会。规范建会程序,提高建会质量,建立工会组建工作长效机制。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继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村)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广泛吸纳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职工加入工会,进一步提高单位建会率与职工入会率。坚持组建工会的同时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创新组织形式,积极推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在组织建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工会建设新格局,进一步健全“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切实加强县(市、区)以下行业工会建设。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在企业改制重组中,不得撤销工会组织或将工会机构合并到其他部门,已撤销合并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强会员会籍管理,逐步建立全国工会会员信息库。全面推进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落实基层工会法人地位。进一步推行会员优惠办法,拓宽优惠渠道,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
(二)依法选好配强基层工会主席。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以及《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试行)》,改进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提名方式,完善选举办法和程序,把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强、能够为会员和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的人选拔到基层工会主席岗位上来。推荐工人党员担任工会骨干,推荐工会骨干加入党组织。推进聘任职业化工会主席候选人工作。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专职工会工作人员。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结合换届予以纠正。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建立健全上级工会保护基层工会主席合法权益制度,设立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支持基层工会主席依法维权。从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基层工会干部,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基层工会主席一定的岗位补贴。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工资由工会分级负担的试点工作。加大对生活困难基层工会干部的帮扶力度。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应优先考虑优秀的基层工会主席。
(三)不断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创新。企业工会要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不断增强工会活力。探索中央企业工会工作的领导方式,健全和完善中央企业工会组织领导体制。跨地区企业集团工会对本地区所属单位工会实行直接领导,对跨地区所属单位工会实行企业所在地总工会和集团工会双重领导,以企业所在地总工会领导为主,工会经费上解渠道不变。企业工会、新社会组织工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要突出工作重点,建立维权机制,着力解决会员和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充分发挥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破解“维权难”的作用。继续探索解决乡镇(街道)工会经费保障问题。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落实专职工会干部、解决办公设备、活动场所等实际困难,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工会工作,维护各民族职工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按照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要求,深入推进建家活动,丰富建家内容,拓展建家领域,改进建家方式。在基层工会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从整体上激发基层工会参与创建活动的内在动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建家工作。按照《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广泛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把建家的评判权真正交给会员群众。坚持和完善建家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定期评选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在评选表彰中的比例。
五、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工会内部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工会的根本组织制度。要建立健全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和科学性,保障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要切实保障会员民主权利,以加强基层工会民主为基础,广泛凝聚全会的意志,增强工会的创造活力。
(一)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各级工会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完善主席团(常委会)向执委会(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探索推行市、县两级会员代表列席同级全委会制度。完善工会民主决策机制,发挥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把上级工会的部署要求与发挥下级工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统一起来,自觉维护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
(二)保障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以落实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为重点,依靠会员开展工会工作,进一步提高会员对工会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保障会员各项民主权利,建立会员意愿表达机制,通过各种形式,拓宽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工会内部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环境。加强会员教育,增强会员意识,引导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健全基层工会的各项民主生活制度,充分体现会员群众意愿,保持工会与会员的密切联系。
(三)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工会委员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凡涉及会员利益的大事和工会重大活动及重要事项,要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不得以职代会代替会员(代表)大会。小型企业工会一般召开会员大会。推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建立会员代表提案制度,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探索县(市、区)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保证代表在整个任期内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要把坚持和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作为评估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基层工会内部情况通报制度,推进会务公开。基层工会要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等向全体会员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以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能力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把握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正确方向,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工会干部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职工群众满意度。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干部方式,推进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建立和完善工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工会干部管理机制,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立工会。建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推进工会干部对外交流及内部轮岗交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关心工会干部成长,为工会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完善工会干部管理制度,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积极协助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优化工会领导班子整体结构,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抓住工会干部协管工作的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工会干部协管制度和程序,推进工会干部协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积极主动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和完善联合考察制度,工会领导班子换届、工会主要负责人调整、工会领导班子存在突出问题时必须考察。积极协助各地党委落实好中共中央[1989]12号文件关于经济发达、职工人数多的地方工会党员主要负责人提名为党委常委候选人的规定,选好配强工会主要负责人。大力推进市(地)、县(区)总工会主席按同级党委常委或党政副职配备工作。积极参与工会干部考核工作,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工会干部。要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做到任期届满按时换届,上级工会要及时对下级工会予以指导。
(三)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为重点,积极推进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改革创新。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全面推进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理念、内容、方式和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以岗位培训为基础,以专业人才培训为重点,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的原则,切实增强工会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组织、宣传、教育、服务职工的能力,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权的能力,善于运用、引导新兴媒体的能力,应对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本领。建立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干部参训机制和干部教育培训实效考核评估制度,充分激发干部参加培训的内在动力。新任工会主席要做到当年上岗当年培训。切实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远程教育。认真总结经验,严格教学管理,加强院校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工会干部院校培养造就高素质工会干部的作用。保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
(四)注重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扎实抓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以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为重要手段,有计划地选送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工作,实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梯次配备和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
七、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加强新形势下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关系到工会能否担当好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的重大问题。必须防止和克服工会组织行政化、机关化倾向,切实解决一些工会干部脱离会员和职工群众的问题。
(一)坚持求真务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真正做到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坚持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虚报浮夸;坚持知难而进、攻坚克难,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反对作风漂浮、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反对照搬照抄、敷衍应付;精简会议文件,大力整治会风、文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解决繁文缛节、评比达标表彰过滥的问题。要敢于和善于向党政和上级工会及时反映职工权益的真实情况,提出工会的主张和建议,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
(二)坚持深入基层。工会领导机关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做到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用,以职工是否满意、基层是否有活力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创新联系基层、联系会员和职工群众方式,建立下基层调研、建立联系点等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诚倾听他们的呼声,掌握基层和职工的真实情况,着力解决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下基层要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减轻基层负担。
(三)加强调查研究。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化,深入研究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抓住制约和影响工会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摸清症结,寻求突破的途径和办法。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注重总结和推广基层的新鲜经验,不断推进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把加强党性修养、反对腐败、勤政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工会干部党性党风党纪观念,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他各项规定,自觉约束个人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预防腐败。按照节俭、高效、廉洁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和公务消费,严格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地用于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健全监督机制,开展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工会资产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坚决查处工会经费使用、资产管理运作、工会企事业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工会组织内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会自身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事关工会工作全局。各级工会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加强和改进工会自身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制定规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目标责任,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工会自身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任务。建立健全工会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工会自身建设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把工会自身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工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维权基本职责,增强工会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最终要落实到工会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上来。各级工会维权声音要更响一些,措施更实一些,力度更大一些。要坚持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际举措,积极回应职工的期待,并以此检验工会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取得的实际成效。
(四)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工会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及时研究自身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加强分类指导,不断认识和把握工会自身建设规律,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工会报刊、网站等宣传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加强和改进工会自身建设创造良好氛围。
各级工会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不断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团结动员全国各族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