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发〔2019〕20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各市(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各单列管理单位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和惠及广大职工会员,结合我省实际,对现行的《陕西省总工会关于〈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工发〔2018〕1号)和《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标准的通知》(陕工发〔2019〕1号)两个文件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已经省总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总工会
2019年12月16日